关于“慈光生命、企冀康复”慈善救助金项目实施意见
岱山县慈善总会文件
岱慈总〔2018〕4号
关于“慈光生命、企冀康复”慈善救助金项目实施意见
各慈善分会:
2018年,本会设立“慈光生命、企冀康复”慈善救助金项目(简称:慈企专项金)。慈企专项金由岱山县工商业联合会担任执委以上职务的企业家等捐款30万元左右,本会另筹款20万元左右,合计50万元,用于我县患白血病、尿毒症的贫困对象救助。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慈企专项金:慈企专项金暂定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使用,即对当年或历年患白血病、尿毒症贫困者实施救助,人数初定25人(慈企专项金若有新的专项或定向捐款,可酎情增加人数或延长使用时间)。
二、申请救助者:支出型家庭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发生患病者,按《岱山县慈善总会救助工作操作办法》可随时填报《申请表》;往年已患病者应先填报《调查表》,被县总会筛选同意救助的,患者再填报《申请表》。
三、救助金额度:经县总会审核同意,对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间患病者,酎情发恤病金1万--3万元;对往年患病者,酎情发恤病金1万--2万元。
四、救助金发放:遵循“量力而行、精准救助”原则,按50万元救助金总额,酎情筛选25位“两种病”患者实施救助,在每年第四季度由县总会和县工商联择时派员上门走访,送达恤病金(有急用资金要求,可考虑提前发放)。
五、相关事宜:
(一)“两种病”所指。
1、白血病(俗称血癌)是一类造血干细胞恶性克隆性疾病。需要化疗、放射、靶向、免疫、干细胞移植等治疗方法。
2、尿毒症(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治疗至少90天的,进行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二)报“两表”要求。各分会应监督把关《调查表》、《申请表》是否填写真实、齐全、规范。
1、《调查表》于2018年5月底前集中上报县总会(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残联等部门若有“两种病”记录可送给本会),补报《调查表》在2018年10月底前和2019年10月底前各报一次。
2、《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可随时上报,所在慈善分会、慈善联络站或单位、团体可以不救助(若作过救助的应负责说明)。
六、本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试行(慈企专项金用完,本意见自动撤消)。
七、本意见的解释权属本会。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18年4月10日
附:《岱山县慈善总会.关于白血病、尿毒症患者调查表》
主题词: 慈企 救助金 实施 意见
抄送: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红十字、县总工会、县残联
岱山县慈善总会.关于白血病、尿毒症患者调查表
备注:1、本表仅供县总会筛选救助作参考(将内容填写真实、齐全者列入筛选),上报时间2018年5月底前报一次,补报的每年10月底前报一次。被筛选同意救助者再填报《申请表》;2、请各慈善分会、慈善联络站主动做好调查工作,本表自留一份,报县慈善总会一份;
3、请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残联配合,有“两种病”记录者可送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