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慈善志愿者年审制度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07 14:31:00
(2017年10月13日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办法及附则)
为加强慈善志愿者的监督管理,准确评价志愿者的年度业绩情况,为志愿者表彰奖励提供依据,根据《岱山县慈善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审考核的对象: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慈善志愿者个人。
(二)正式登记注册的慈善志愿者团队。
二、年审考核的内容:
(一)培训记录。是否参加规定的培训。
(二)服务时间。年度总计服务时间不足30小时的不予通过。
(三)是否有违纪情况。
(四)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个人组织活动、会议及服务活动的参与率、出勤率。
三、年审考核结果认定
(一)对达标合格的志愿者在志愿者服务证上盖章,符合各方面条件的,长期坚持志愿服务的合格志愿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二)对不合格的志愿者,各志愿者团队负责人要与本人谈话,了解其是否继续做志愿者,对明确表示不做的,要尊重个人选择,按程序办理退会手续。
(三)未通过年审,但仍想继续做志愿者的需要重新履行登记手续,经过注册、培训方可参加服务工作。
四、年审的时间
每年1月底前为年审时间,各志愿者组织统一将志愿者服务证于1月10日前上交至县慈善总会志愿者分会接受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