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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慈善总会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05 17:47:00

  印章是慈善工作中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管理和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岱山县慈善总会公章由会计保管,财务章和法人私章由出纳保管。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正式发文;   

  2、对上级相关机关的请示、报告和建议;   

  3、联系函件;   

  4、证明件;   

  5、财务进出;   

  6、其他。   

  三、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1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责。   

  2、法人私章保管人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只能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3、        特殊情况需要用印章,由会长批准。   

  4、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四、一般情况下,印章不准带出外用;需要带出外用时,应请示领导,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   

  五、印章调换。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00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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