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的函
关于申报2020年度舟山市慈善总会
“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的函
各分会、联络站:
申报对象:患有各种大病的贫困者。其中低收入贫困户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13万元之间、其他因病致困难户自负医疗费用在6万元—13.5万元之间(申报前,所在慈善联络站或慈善分会,合计只救助过一次且救助金低于自负医疗费用的6% 或者尚未救助过的)可填报《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申请表》。
以上对象如自负医疗费超过13.5万元,仍填报《岱山县慈善总会申请表1号》。
申报时间:自本年6月18日起(如名额与金额满了,将另行通知停报)。
申报材料:提交《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申请表》的同时提交本人《申请报告》,附上身份证、户口薄、困难证、因病因灾等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和开支清单等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以上情况若有变化或停报,本会将在“岱山慈善”QQ群里通知。
(不另行发文)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20年6月12日
附:《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申请表》及背面
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生命慈光”大病救助项目申请表
年 月 日
备注: 1、申请人先把表填好,同时要附上身份证、户口薄、困难证、因病因灾等证明、医疗费用开支清单等复印件,经审核单位逐级审核,提出救助意见后,送本会基金项目救助部;
2、救助金的发放一般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若需领取现金,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还需提供委托领取人身份证;
3、本表与附件一式二份报本县慈善总会审核。
(背面)
申请人承诺书
一、本人在救助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第二章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第九条“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同意对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所在乡镇社区、家庭困难情况、救助项目、救助金额或物资等情况,在领取救助金或物资前后,由县、市慈善总会在一定场合内公开。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第九条:
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原则。公开信息可能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他人权益或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不予公开。捐赠人和受益人等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捐助信息,应当事先与信息公开主体进行约定。若无事先约定,相关慈善捐助信息均应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接受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