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行《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岱山县慈善总会文件
岱慈总[2019]7 号
关于继续推行《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慈善分会、慈善工作联络站:
自从本会提出《关于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金的实施意见》以来,在各慈善分会、慈善工作联络站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下,全县慈善工作联络站达84家,覆盖率达100%,实现了省、市慈善总会提出的目标要求。
目前,“万村帮扶基金”活动已成为开发社会慈善资源,活跃基层慈善工作,发展农村慈善事业的重要抓手。县总会相继发布岱慈总[2012]6号、[2015]9号、[2016]17号、[2018]7号文件《关于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继续推行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善工作联络站自筹金配套政策推行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推动“万村帮扶基金”活动的不断深入。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推行此项政策一年,即持续到2019年12月31日截止。政策延续岱慈总[2012]6号文件的详细规定,“县慈善总会按自筹金1:1比例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每年最高3万元”。
2019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一些社区村结合换届选举重新作了撤并调整,慈善工作联络站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本会要求,各社区村慈善工作联络站,要尽力挖掘慈善资源,充分利用慈善“一日捐”、“中华慈善日”等有效载体,主动开展募捐工作,不断增强基层慈善实力,并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慈善帮扶基金形式,基金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本会酎情“以奖代补”资助。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19年10月25日
主题词:村(社) 慈善帮扶 意见
抄报:县委县政府办、市慈善总会办
抄送:岱山县民政局、分管副县长;发各慈善分会、慈善联络站
岱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