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慈善资助大学生的补充通知
岱慈总[2017]6号
各慈善分会:
根据共青团岱山县委、县慈善总会等5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助学计划的通知》和舟山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圆梦大学”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补充以下:
一、慈善助学名额安排
(一)舟山市慈善总会安排我县助学42人,每人0.5万元(低保户子女第一年0.6万元),其中衢山慈济会定向助学衢山户籍5人,爱心企业助学结对1人。
(二)浙江万向集团安排我县助学16人,每人2600-5000元不等。
(三)岱山县慈善总会安排助学53-57人,每人0.5万元,其中银台基金会助学20人,爱心人士助学(韩剑跃4、陈国成3、虞忠完2、翁维贤1)10人。
本年度县慈善总会经办和资助大学生名额111-115人,计金额约55-60万元。
二、助学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
1、原助学生。上年市、县慈善总会资助的学生,要求继续助学的可向当地慈善分会领取填写对应《申请表》并附上学期《成绩单》和一学年来学习情况《汇报书》,经所在社区(村)、乡(镇)政府同意,报到本会。
2、新助学生。属应届生的,原则上由团县委推荐,被本会选入后,再填写慈善《申请表》,并附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报本会。属历届生的,团县委、乡镇慈善分会、衢山慈济会、县总工会都可推荐,被本会选入后,推荐部门落实更改慈善对应《申请表》,并附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上报本会。
3、选入顺序。学生申请表填写规范及录取《通知书》等附件齐全、上报时间相同的前提下,按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残疾人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低收入户、其他困难户顺序依次选入,满额为止。
(二)申报时限
1、被本会选入舟山市慈善总会和衢山慈济会资助的,应填报《舟山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金申请表》及附件,务于8月10日前送达本会,逾期不保证资助。
2、被本会选入岱山县慈善总会、浙江万向集团、银台基金会
和县总工会推荐名额的,应填报《岱山县慈善总会(**)慈善助
学金申请表》及附件,务于8月20日前送达本会,逾期不保证资
助。
(三)下列情况不受理
录取技校、职高、中专类(除浙江万向集团资助外)的学生;原被慈善资助的,其家庭已脱贫或学制已满的;原被慈善资助而同期又被其他部门(个人)资助的;原被县慈善总会资助而升读研究生的。
三、助学金发放
(一)暂定8月22-23日在衢山镇、8月24-25日在高亭镇分别举行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准确时间待电话通知)。
(二)虽被选入助学,但《申请表》填入不规范及附件不齐全,在要求时限内未改正或未补齐的,暂不发助学金或取消助学金。
(三)为提升学生“可慈善、献爱心”理念,提倡学生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在助学金发放仪式上提交参与公益活动的证明,作为下年度继续助学的优选条件。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17年7月12日
附件:二种《申请表》
抄报:市慈善总会、浙江万向集团
抄送:县委县政府办、岱山县民政局、共青团岱山县委、岱山县
教育局、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总工会、衢山慈济会、银台基
金会
岱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舟山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2017年度)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毕业学校 |
| 出生年月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录取院校 (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______________系(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现就读阶段:__________________ | ||||||||||
高考成绩 | |||||||||||
科目 |
|
|
|
|
|
| 总分 | ||||
成绩 |
|
|
|
|
|
|
| ||||
家庭 经济状况 |
乡(镇)、街道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 民政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意见、建议 |
(盖章) 年 月 日 | ||||||||||
救助单位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县慈善总会留存,报县慈善总会二份)复印有效,应届生请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上年度已被资助的学生,凡继续申请助学的,应附上学期成绩单和一学年来学习情况汇报书。若已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的,请提交证明。
(注意、请在本表背面“承诺书”上签字)
岱山县慈善总会( )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2017年度)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高考科目 |
|
|
|
|
|
| 总分 | |||||
高考成绩 |
|
|
|
|
|
|
| |||||
应届生录取院校(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校______________系(学院)_____________ 专业 现就读阶段:__________________ 请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注:(现知录取,但暂未取得通知书的,请在取得后补交) | |||||||||||
历届生 (需填写) | 目前就读学校: 就读学年段 学制 上年已受助单位 上年已领取金额 | |||||||||||
家庭 经济 状况 | 父名: 单位: 年收入: 元 母名: 单位: 年收入: 元 困难状况: —————————————————————————————————————————————————————————————————————— ————————————————————————————————————— | |||||||||||
所在社区(村)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 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资助单位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报县慈善总会二份)复印有效。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家庭成员若有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低保边缘户等证,请附上复印件一份。上年度已被资助的学生,凡继续申请助学的,应附上学期成绩单和一学年来学习情况汇报书。
若已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的,请提交证明。
(注意、请在本表背面“承诺书”上签字)
二种《申请表》的背面印有:
申请人承诺书
一、本人在救助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第二章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第九条“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同意对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困难情况、救助金额或物资等情况,在领到助学金以后,由岱山县慈善总会在岱山慈善网上公开。
三、为体现我“可慈善、献爱心”理念,尽量安排时间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或向慈善组织捐点爱心款。
申请人签名:
时 间: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
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第九条:
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原则。公开信息可能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他人权益或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不予公开。捐赠人和受益人等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捐助信息,应当事先与信息公开主体进行约定。若无事先约定,相关慈善捐助信息均应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应当接受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