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造血型”扶贫项目的通知
各慈善分会:
市、县慈善总会自2012年实施慈善“造血型”扶贫项目以来,我县建立慈善帮扶基地型7个(就业贫困对象142人受益),支出扶贫资金106.4万元; 又帮扶慈善分散型从业家庭207户受益,支出扶贫资金68.5万元,取得了较好扶贫效果。
现据舟山市慈善总会舟慈总【2016】11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对2016年“造血型” 扶贫项目申报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地型和分散型申报条件
(一)基地型申报条件:1、要求设立基地的单位(集体)法人代表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与慈善扶贫工作,吸纳的就业对象均有一定劳动能力且为生活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不少于10人。2、该单位(集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生产经营等证照,有相应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
(二)分散型申报条件。1、生活困难和低收入家庭,且自主搞养殖业、种植业或小本经营业的;2、申请人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对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在校学生、有固定收入的打工者或社会管理人员、已被吸纳到慈善基地就业的人员均不能申报。
二、基地型和分散型资助标准
(一)基地型资助:建立慈善扶贫济困基地并吸纳贫困对象就业1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以上补助资金,签约期限二年(经市总会批准的,再补助5万元以上资金)。
(二)分散型资助:给予贫困从业家庭补助资金每户1500元,期限为一年(经市总会批准的,再补助1500元)。
三、申报程序与时限
(一)申请设立基地型单位:经慈善分会选准推荐,由申请单位先填报《A—1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在11月10日前送达县总会。经县总会考察同意,所在慈善分会负责在11月20日前交齐下列材料:
1、《可行性报告》(包括基地的类别、对贫困对象帮扶举措、项目预算和效益测算等详细情况)一式二份;
2、《A—2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基地帮扶对象汇总表》一式二份(基地吸纳的帮扶对象须经所在村、社区公示,并无异疑);
3、该单位有关生产、经营等证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由县慈善总会、乡镇政府、基地单位三方签署《A—3扶贫协议》及《C—1慈善“造血型”基地帮扶对象收益分配方案表》一式四份;由基地、帮扶对象两方签署《A—4扶贫协议》一式二份。
(二)申请分散型对象:经慈善分会调查推荐,先填报《B—1岱山县慈善总会“造血型”分散扶贫对象推荐表》一份,在11月10日前送达县总会。经县总会初审同意后,所在慈善分会在11月20日前交齐以下材料:
1、每户《B—2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分散帮扶对象申请表》和《B—3岱山县慈善总会“造血型”扶贫项目帮扶对象申请表》各一份;
2、《B—4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分散型帮扶对象汇总表》一式二份。
四、 其他事项
(一)今年计划建慈善基地型二个,扶慈善分散型50-70户(原帮扶期满的也可推荐),县总会视申报条件择优确定。
(二)衢山、岱东慈善分会负责对原基地型作一次检查,并收集《C—1慈善“造血型”基地帮扶对象收益分配方案表》和《C—2慈善“造血型”基地帮扶对象实际收入确认表》,连同检查报告一并在11月20日前报县总会。
希望各慈善分会认真向本乡镇政府汇报,取得支持与合作。在各慈善联络站的配合下,加强调查研究,选准扶贫基地,推荐好帮扶对象,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并加强日后监督管理,真正使慈善“造血型”扶贫项目公正透明、实效明显。
附(另发电子稿):
A—1.《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项目申报表》;
A—2.《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基地帮扶对象情况汇总表》;
A—3.《县慈善总会、乡镇政府、基地三方扶贫协议(样本)》;
A—4.《基地、帮扶对象两方扶贫协议(样本)》;
B—1.《岱山县慈善总会“造血型”分散帮扶对象推荐表》;
B—2.《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项目分散帮扶对象申请表》;
B—3.《岱山县慈善总会“造血型”分散帮扶对象申请表》;
B—4.《舟山市慈善总会“普济慈光造血型”分散型帮扶对象汇总表》。
C—1.《-------慈善“造血型”基地帮扶对象收益分配表》;
C—2.《-------慈善“造血型”基地帮扶对象实际收入确认表》。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16年10月25日
主题词:慈善 “造血型” 扶贫 项目
抄 送:市慈善总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民政局、县渔农(扶贫)办、各乡镇政府